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职业资格(如建造师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强调“有资格、有能力、有知识、有经验、有信誉”的“五有”标准。其职责包括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组织项目实施、协调内外部关系及项目收尾工作,权限涵盖组建项目部、使用企业资源、制定管理程序等。
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B证),区别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或”关系。其权限以“三参两授主持制定加绩效”为核心,包括参与投标与合同签订、组建项目部、授权资源使用、主持制定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职责强调执行规章制度、组织现场管理等。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责侧重于项目全过程策划与协调,权限聚焦资源调配;施工项目经理权限更具体,如分包合同参与、绩效分配。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任职条件的严格性及权限范围,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强制性的执业资格和安全管理要求。
两类项目经理均需具备相关项目管理经验,施工方向强调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掌握经济、法律知识,施工项目经理需熟悉工程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制定权限是施工项目经理的核心权力之一,直接影响项目运作效率。
绩效考评机制是施工项目经理权限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团队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及人员调整建议。职业资格持续维护(如注册证书有效性)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定期复审,是保障项目经理岗位合规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