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竞争机制中存在创新激励不足问题。企业若投入研发新技术,可能面临高风险:项目失败会导致回报率下降甚至破产;即使成功,竞争对手通过技术模仿迅速复制成果,导致创新者难以获得技术专有性收益。例如伊莱·惠特尼的亚棉机发明因专利保护法律争议,最终未能实现收益独占;类似情况在现代制药行业中也普遍存在。
技术正外部性影响削弱了创新动力。以激光发明为例,戈登·古尔德虽取得专利,但技术广泛应用依赖后续开发,导致初始发明者难以独享社会效益。技术的外部性使第三方受益,但发明者未获足够补偿,导致私人成本社会成本失衡,企业研发投资风险与回报不匹配。
为平衡正外部性经济激励,需建立社会效益补偿机制。专利制度虽能部分保护专有性,但实际执行中仍面临挑战。政策需通过资助或补贴,鼓励企业承担研发风险,同时确保其能从创新中获得合理回报,从而解决自由市场在促进技术进步中的结构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