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正式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并将民营经济法律地位明确写入条文。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发布会上强调,该法首次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国家长期政策,体现了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的坚定决心。
针对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民营经济执法乱象,法律作出专门规定。司法部将加快建立涉企投诉举报机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直接听取经营主体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并推行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强化外部监督。
此外,司法部将督促各地建立异地执法协助制度,重点遏制趋利性执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推动民营经济法律地位明确与执法规范化的协同落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