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于今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聚焦三大核心调整。首先,新增婚姻家庭服务内容,明确要求各级登记机关强化婚姻家庭服务新增职能,为公众提供更全面的婚姻关系指导与支持。
其次,条例推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打破户籍限制,实现跨区域办理登记。同时,通过婚姻登记服务优化措施,简化流程并提升效率,确保服务便民化。
条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费用减免规定全面实施,办理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婚姻登记无需户口本的政策正式落地,今后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时,当事人无需再提交户口簿,进一步降低登记门槛。此次修订旨在通过系统性调整,推动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