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机黄某酒后驾车撞击道路中央隔离栏,负事故全部责任,围观陌生人薛某某主动提出,收取一万元好处费帮黄某顶包,双方达成交易后薛某某报警,出警民警发现黄某有酒后反应,将二人带至派出所调查。
本案中黄某血液乙醇浓度经换算为每100毫升209毫克,按照醉驾认定标准,每100毫升血液乙醇含量20到80毫克为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属于醉驾,黄某远超醉驾标准,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为六个月以内拘役,本案黄某酒精含量远超标准,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黄某拘役两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五千元,黄某已赔偿隔离栏损失,醉驾依法吊销黄某驾驶证,五年内其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薛某某主动收费为黄某顶包,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薛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违法所得一万元顶包好处费作为赃款予以没收。本案中二人的顶包共谋,司法实践中未对黄某额外追究顶包相关的其他刑事责任,薛某某因犯包庇罪,不属于交通类违法犯罪,不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本次节目由嘉宾陈凯律师解读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