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明确13种纳税缴费失信行为类型将直接导致经营主体信用等级降至最低档D级。新规强化分类监管机制,对D级纳税人实施重点监管措施,包括限制发票领用、加强税务稽查等,同时向相关部门共享信用信息以实施联合惩戒。
高频发生的6类D级纳税信用判定标准包括:偷逃避税金额超10万元且占比10%以上、未按期足额补缴税款及罚款、被认定非正常户或走逃私联户、相关责任人新设企业连带责任、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涉及虚开发票、骗取税收优惠、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同样适用直接判D规则。
新规增设欠缴税款金额分级指标,欠缴超百万元将扣22分,显著加大失信成本。同时建立纳税信用修复机制,根据补缴时间、罚款金额等要素设置3-12个月信用修复期限,要求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且修复期内无新增违规方可申请信用重塑。
针对非正常户和走逃私联户监管措施,新规明确其直接责任人注册新企业将直接连带判D。税务机关通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结合的制度设计,推动形成纳税信用分级管理体系,促进税收监管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