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无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司法解释强调,无论用人单位以补助形式替代社保,或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相关协议均无法律效力。
针对建筑工程转包分包中工伤责任争议,司法解释明确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典型案例显示,某建筑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个人后,工人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法院判令建筑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强调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司法解释规定未接触商业秘密的劳动者不受条款约束。若协议范围超出劳动者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相关事项,超出部分无效。例如,保安岗位员工未掌握商业秘密,即使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条款亦不生效。此外,竞业限制需与保密事项相适应,否则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