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6日,丽香市公安局接到男子魏磊自首,声称与女伴徐倩在力王大酒店1301号房“相约自杀”。魏磊供词称自己掐死徐倩后割腕未遂,但警方调查发现诸多矛盾点。现场床单拉扯痕迹、徐倩衣物撕裂及颈部两道掐痕等法医窒息证据显示,徐倩生前曾激烈反抗,与魏磊“未反抗”的说法相悖。
警方调取酒店监控录像,发现魏磊在案发后反常行为:11月5日寄送财物、购买可乐香烟,未显绝望。其用徐倩身份证续房费、丢弃手机卡等举动,被判定为拖延尸体发现时间。徐倩男友李金玉证实,徐倩为职业模特,案发前因拍摄邀约前往丽江,且两人感情稳定,无自杀倾向。
司法病学检定显示,魏磊作案时无精神病症状,具备完全责任能力。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执行,赔偿徐倩家属40万元。案件揭露魏磊以拍摄为由接触徐倩,通过虚构“相约自杀”掩盖强奸杀人事实,引发公众对安全防范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