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记载的「人有其宝」典故讲述了宋人得玉后向子罕进献的故事。宋人将鉴定为宝玉的玉石献给子罕,强调此玉经玉人验证为珍宝,符合进献标准。子罕明确拒绝接收,提出「不贪为宝」的核心观点,认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品格才是真正的宝物。
在对话中,子罕通过对比双方价值观阐明立场:献玉者以物质层面的「玉为宝」,而自己则以精神层面的「不贪品质为宝」。他指出若接受宝玉会导致双方失去各自珍视之物,强调「人各有其宝物」的处世原则。
这段记载通过「宋人献玉事件」的冲突,凸显了子罕恪守清廉的品格。典故最终以「人保有其宝」的结论收尾,既保全了献玉者的物质珍宝,也维护了子罕坚守的道德准则,成为古代廉政文化的典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