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发承包中,建设单位发包规定明确要求单位工程不得肢解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否则属于违法发包行为,如将地基、主体结构等拆分发包。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是合法承包的前提,建设单位若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或未按法定程序招标,均构成违法发包。
转包合同无效情形的核心特征是总包单位不参与施工和管理,将工程全部转交第三方。具体包括母公司转包给子公司、肢解工程分包、联合体成员不履职等行为。违法分包认定标准涵盖总包将主体结构分包(钢结构除外)、劳务分包单位收取主材费用等情形,需注意专业分包不得二次专业分包,但可进行劳务分包。
挂靠资质法律风险表现为无资质单位冒充有资质企业,或名义施工单位与实际施工方社保信息不符。与转包不同,挂靠行为隐蔽,竣工资料仅体现名义单位。劳务分包合法条件要求劳务队仅收取劳务费,不得涉及主材及设备费用,且需由专业分包单位直接管理。
案例中,联合体转包认定标准明确联合体一方仅收管理费不参与施工的属于转包。此外,内部承包合法条件需基于员工劳动关系及自主管理,若项目团队为外部人员则可能构成挂靠。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包括社保核查、合同履行及资金流向,以区分转包、挂靠与合法内部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