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小学对两名高年级学生因屡次辱骂教师、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作出处分决定,包括学期综合素质评定时品德表现定为D档、取消评优资格,并将严重警告处分录入省学籍管理平台。这一学校惩戒举措引发公众讨论,部分人质疑对未成年人实施此类惩戒是否恰当。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校方处理符合规定,但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央视网评论指出,未成年人教育惩戒应谨慎使用,尤其需关注学生行为背后的家庭教育问题。涉事学生屡教不改,可能反映家长教育责任缺失,需加强家校协同干预。
教育专家强调,学生行为矫正需结合学生品德表现评定、社会支持与心理干预,形成多方育人合力。当前争议也反映出公众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具体执行边界的关注,如何在规范行为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间平衡,仍需进一步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