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龙潭,凭借18年跨岗履职能力提升,先后在公诉、未成年人检察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积累经验。其职业生涯以推动民事检察监督创新案例为标志,例如办理全国首例督促行政机关申请撤销监护权司法实践案件,帮助被遗弃儿童朵朵获得福利院监护资格,并促成上海市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在民事检察领域,龙潭参与办理涉车牌诈骗虚假诉讼专案纠错机制,通过检法联动纠正错误裁判,打击伪造合同、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2023年,他主导晋安区检察院首例支持起诉制度新领域实践,协助家暴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固定家暴证据链并获法院当庭裁定,拓展了支持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
公益检察室主任徐燕评价其工作具有公益检察前瞻性探索价值,尤其在相关法律未完善时推动司法创新。龙潭结合办案、课题研究与传帮带工作,以“斜杠中年”身份深耕专业领域,践行民事检察监督创新理念,为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虚假诉讼治理及家暴干预等社会问题提供司法实践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