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内容,强调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的原则。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费用计提标准(建安费3.5%)及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依据死亡、重伤及经济损失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应急管理预案体系涵盖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井下六大避险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等),确保事故响应与救援流程规范。
隐患排查四定原则要求定责任人、措施、时间及验收人,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明确新员工培训时长(井下作业72学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事故调查程序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原因未查清、责任未处理、措施未落实、教育未到位不放过)。安全费用管理要求合规使用,明确禁止将新技术推广费、扩建项目评价费纳入安全费用支出范围,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