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是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强制其从事劳动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基本人权,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法治秩序。根据刑法第244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构成该罪。暴力行为只要求针对被害人实施即可,并不要求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是将他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此外,在案件中协助强迫劳动也应受到惩处。然而,在司法实务中很少将普通情况下老板以开除、调岗、降薪等威胁劳动者进行更多劳动的行为认定为强迫劳动罪,而是采取行政处罚或劳动仲裁等手段救济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