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末清初时期,中国的通商制度对西洋商人有着特殊的限制。他们只能在广州一带进行买卖,并且必须住在政府指定的十三行。买卖季结束后,他们还需要前往澳门过冬。十三行的领袖兼政府交涉员负责传达政府命令和外商意见。外国人受到许多禁令限制,包括不能买中国梳和学中文等。这些规定使得通商变得不自由且受到很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