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中国的海关税则原本较轻,但官吏加重了纳税负担。虽然法令规定应公开税则,但实际上官吏保持秘密以便调整。对于法权和民情案件,中国并不重视,在境内外都不愿过问。外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民事案件通常通过和解解决。在刑事审判方面,外国人对于中国刑罚感到不满,并拒绝接受中国官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