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福建漳州男子黄某因痔疮前往南靖县中医院治疗,术后因应激性消化道溃疡出血穿孔、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及多器官系统衰竭死亡。医疗事故鉴定显示,医院术前未询问患者消化道溃疡病史,且在治疗中违规使用氨丁三醇。该药物明确禁用于消化道溃疡患者,且对65岁以上患者单次剂量不应超过60毫克,但医院一次性静脉给药60毫克,存在用药过量问题。
南靖县中医院因医疗过错被判赔偿家属44万余元,赔偿款已执行到位。家属表示,事故对其家庭造成巨大伤痛,并多次要求对涉事医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医院医务科回应称,涉事医生已被内部处理,但具体结果不便公开。
法院判决确认医院在诊疗过程中违反氨丁三醇剂量禁忌及术前问诊规范,直接关联患者死亡结果。事件引发对医疗机构用药安全及高龄患者诊疗规范的关注,同时凸显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处理与行政追责程序之间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