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出,真正的高尚行为需通过压制天性履行义务,而非单纯依靠与生俱来的善性。其自省自身虽具备敏感、宽容的特质,但在情感与义务冲突时,往往因情感主导的道德决策而难以坚持原则,例如难以牺牲所爱之人的利益。
对于施惠行为,作者强调兴趣驱动而非义务承担的重要性。单纯出于本心的善行会因受益者的强制要求转化为心理负担,导致施惠者的自主性限制。当施惠被附加持续责任时,原本的兴趣驱动会演变为道德困境下的行为选择,甚至引发反感。
文中剖析了施惠者与受益者的隐性社会约定:施惠应保持自愿性,受益者需以沉默的感激维系关系。若首次施惠后拒绝后续要求,施惠者将面临比初次拒绝更强烈的指责,这种矛盾心理反映了社会规则对人性自主性的挤压。
作者最终指出,将义务转化为兴趣是道德实践的理想状态,但天性难以轻易改变。当强制行为介入时,自主性丧失会直接消解善行的真诚性,使行为沦为形式,甚至引发自我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