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领域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60天内提出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 政 行 为 进 行 复 议 ,但 法 律 规 定 的 时 间 限 制 除 外。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申请期限延误,申请期限将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则申请期限将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信息的日期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