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冤案始末的核心围绕秦桧陷害岳飞手段展开。秦桧授意张俊联合岳飞的旧部王贵王俊诬告岳飞谋反,二人因曾受岳飞责罚而怀恨报复。同时,提刑官莫琦谢因早年未被岳飞礼遇,借机弹劾岳飞,成为构陷的关键助力。
朱仙镇班师十二金牌事件成为罗织罪名的重要依据。秦桧以岳飞抱怨“北伐功亏一篑”为由,指责其“责备皇帝”,并断章取义其与部下的对话,捏造谋反意图。更以岳飞自比宋太祖的言论,牵强附会为篡位野心,最终促使高宗下令抓捕岳飞父子及部将张宪。
大理寺风波亭冤狱揭露了审判的荒谬性。御史何铸发现证据不足后,秦桧改派莫琦谢刑讯逼供,但岳飞始终以“尽忠报国刺字”自证清白。韩世忠质问秦桧时,仅得“莫须有”回应。最终,高宗在绍兴议和宋金妥协背景下,于绍兴十一年除夕以赐死毒酒终结此案,岳飞含冤而亡,南宋恢复中原的希望彻底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