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美科技巨头开出首张罚单
欧盟委员会因违反《数字市场法案》(DMA),对美国苹果公司和元宇宙平台公司分别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罚款。这是DMA生效以来首次针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行动,要求涉事企业60天内整改,否则将面临更高罚款。此次处罚依据DMA第五条“反引导条款”和第六条“数据使用透明度条款”,直指两家公司限制市场竞争与用户隐私保护的违规行为。
数字市场法案的立法目标与核心条款
DMA是全球首个系统性约束科技巨头的立法,旨在限制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于2020年提出草案,2024年3月全面生效。苹果公司因长期禁止应用开发者引导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被认定剥夺消费者选择权并强制收取高额佣金;元宇宙平台则因要求用户付费或共享隐私数据用于广告投放,被欧盟视为变相胁迫用户让渡隐私权。
欧美博弈与监管冲突升级
此次罚款事件加剧了欧美在科技领域的博弈。欧盟通过DMA直接挑战美国科技巨头的商业模式,而美国政府则指责其为“政治打压”。美国国会已提出限制法案,以国家安全为由反制非美企业,双方形成对抗态势。分析认为,此次监管风暴是欧美争夺科技霸权的缩影,反映出贸易摩擦与政治对抗的深化。
对行业与消费者的长期影响
欧盟委员会监管措施不仅针对企业垄断行为,更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通过约束苹果应用商店限制和元宇宙隐私数据争议,欧盟试图推动市场公平竞争,倒逼企业提供更透明的服务。这一行动或促使全球科技企业调整商业模式,同时为其他地区提供数字市场治理的参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