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张三下班途中盗窃公司一袋南瓜,将南瓜装电瓶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交警认定张三无责任。经警方调查,因案涉情节特别轻微,对张三的盗窃行为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人社部门认定张三所受伤害为工伤,当地政府行政复议维持该工伤认定结果,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支持工伤认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故意犯罪的才不认定工伤。本案中张三仅为轻微盗窃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盗窃行为与车祸发生无因果关系,公司也未举证证明张三不属于合理下班路线,因此二审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工伤认定原判。
节目最后提醒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需遵守交通规则,若负事故主要责任无法认定工伤,同时需遵守法律与道德底线,不要实施盗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