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男子姜某工作期间开玩笑,用高压气管喷同事吴某臀部,导致吴某肠破裂,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姜某主动自首,先后垫付、追加补偿共计22.7万元医疗费。针对该案罪名,嘉宾徐晓祥律师解释,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主观存在伤害故意,本案姜某主观无伤害故意,仅因轻信玩笑不会出事导致危害结果,因此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关于量刑,姜某存在自首、认罪认罚、主动赔偿情节,按照规定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被害人吴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各项损失共计三十余万元,包含二十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刑事案件处理惯例,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后不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姜某支付吴某各项损失合计22.7万元。
针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担责的问题,若受害人未获全额赔偿,可另行起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监管过错,需承担次要责任;若损失已被全部填平,无法再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安监部门可对用人单位作出警告、整改等行政处罚。
针对吴某所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该伤害因非工作原因、非职务行为导致,无法认定为工伤。节目最后提醒,安全涉及生命,行为不能逾越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