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破产清算申请公告引发关注。深圳退休夫妻债务案中,一对月收入共计1.2万元的退休夫妻,申报超1.2亿债务,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
根据公告内容,63岁的刘某与62岁的牛某均处于退休状态。退休夫妻月收入1.2万的具体构成为:妻子牛某每月收入6528.47元,丈夫刘某每月收入6221.94元。两人名下资产包括深圳市外两套房产(估价440万元)、四套商铺(估价50万元)及车辆等,银行存款合计约6.4万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涉及金额高达1.2亿元。两人分别申报个人负债5408万元和7279万元,远超其资产估值。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两起个人破产清算申请立案审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该事件因退休人员巨额债务与收入资产的巨大反差成为焦点。深圳中院破产审查的推进,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对债务真实性、清偿能力等关键问题展开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