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国家事务总局于11月1日起实施的黄金税收新政,明确对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标准黄金交易实行差异化增值税政策。新政将黄金用途区分为投资性与非投资性,投资性用途交易(如标准金条、金锭)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非投资性用途免征增值税,同时限定税收优惠仅适用于场内交易。这一调整推动投资者转向金融化黄金产品,如黄金ETF、期货期权等,并促使传统黄金消费市场向品牌化、合规化集中。
新政发布后,品牌投资金条市场反应迅速,部分产品售价单日涨幅超10%,低价金条及金豆普遍消失,部分品牌金条价格甚至高于黄金首饰。业内人士分析,新政未调整黄金饰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政策,零售价仍包含13%增值税及5%消费税,但未来非交易所黄金原料供给减少可能间接推高首饰生产成本。
黄金变现需求激增,但回购渠道存在限制。银行普遍仅支持自有品牌金条回购,且要求保持塑封完整,拆封后需打孔检测或熔炼,导致损耗。相比之下,黄金回收公司对金条回收价略高于首饰,因金条纯度更高且检测流程简化。当前市场呈现“追涨”趋势,消费者购金意愿强于变现,但K金等非纯金产品因折价回收规则,成为部分投资者套现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