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使用要求
气瓶充装单位需具备资质,仅允许充装自有产权且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特殊情况(如车用气瓶)需经登记机关许可。充装前需逐支检验,禁止充装未经检验、非法改装或报废气瓶。充装时需控制参数,防止超量充装,并标注实际充装量、日期及操作人员信息。涉及氧化性气体时需严格脱脂处理,避免油脂残留引发爆炸风险。
检验与报废管理
气瓶需定期检验,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检验周期为3年,溶解乙炔气瓶同为3年。检验前需清除残液残气,可燃气瓶需置换后处理。气瓶表面存在火烤烧伤痕迹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强制报废,出租车用天然气瓶最长使用8年。报废处理需通过压扁、解体等方式消除使用功能,禁止采用钻孔或破坏螺纹等不彻底方式。
运输与储存规范
运输时禁止使用叉车、自卸车,堆垛高度不超过5层且需固定防倾倒。化学性质抵触的气体(如氢气与氯气)不得同车运输。储存需分开放置空瓶与实瓶,可燃气体气瓶不得接触绝缘体,库房需配备自动报警装置。运输车辆停靠时需确保人员值守,防止气瓶倾倒或泄漏。
安全使用与应急措施
禁止用热源加热气瓶,使用场所需安装防倒灌装置(如单向阀)。气瓶剩余压力不足或存在不明气体时需抽真空或置换处理。充装站需制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通风装置每2小时启动并与报警系统联动。操作人员需远离冷冻液化气体放空口,防止冻伤,泄漏时严禁带压紧固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