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集注·阳货第十七》第二十三章记载了子路与孔子关于“君子尚勇”的讨论。子路问“君子是否推崇勇武”,孔子提出“君子义以为尚”的核心观点,强调道德准则高于单纯的勇武。他指出,若君子有勇无义,可能导致社会混乱;而小人有勇无义则会沦为盗贼,点明有勇无义的双重危害。
注文部分进一步阐释了“尚”字的含义,认为君子与小人的行为差异源于对“义”的遵循与否。尹氏注解补充,以义为准则的勇武更具价值,暗示子路因好勇的性格特点需通过“义”来提升境界。胡氏注解则推测此对话可能发生于子路初遇孔子时,为理解问答背景提供了历史视角。
整体内容围绕儒家思想中“义”对“勇”的统摄作用展开,结合子路好勇的个性特点,揭示道德准则在约束行为、维护秩序中的根本意义。通过不同注解的补充,进一步深化了义与勇的辩证关系及其现实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