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日,宗某一家驾车出行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其2岁7个月的儿子在车辆第三排左侧玩耍时,被第二排左侧座椅压伤头部,最终因缺氧缺血性脑病死亡。事故发生时,5岁的女儿自行调节座椅位置,家长未及时制止或采取保护措施。
宗某夫妇起诉汽车公司,认为车辆座椅调节系统存在设计缺陷,缺乏自动感应回缩功能且安全警示不足,要求赔偿200万元。汽车公司辩称车辆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用户手册明确要求使用儿童保护装置,并详细提示相关风险,强调事故主因是父母监护失职。
法院审理认为,车辆产品安全缺陷指控证据不足,座椅设计符合行业标准。事故核心问题在于家长未履行监护责任,既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也未有效约束儿童危险行为。法院最终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明确责任划分应以监护义务履行为首要依据。案件凸显儿童乘车安全警示的重要性及监护人行为对风险防控的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