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完成开标,本次集采覆盖抗感染药物、抗肿瘤药物、糖尿病及心血管用药等55个品种,吸引超400家企业参与竞标。为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稳定,全国4.6万家医疗机构通过用药报量机制自主申报认可的品牌,进一步优化药品供应匹配度。
在质量管控要求方面,集采对投标企业提出更高标准,明确要求企业或其委托生产方需具备两年以上同类剂型生产经验,优先选择临床认可度高、质量稳定的供应商。同时,针对药品生产质控标准,强化全流程监管以保障用药安全。
本次集采规则调整强调避免恶性竞争,不再单一采用最低价中标模式。企业需提交成本报价承诺,若报价低于入围均价50%,则需说明合理性。这一举措旨在平衡价格竞争与药品质量,防止过度压低成本影响药品供应可靠性。
后续将进一步强化药品集采执行力度,确保中选结果落地。通过完善供应保障和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机制,持续提升集采政策对临床用药稳定性保障的支撑作用,推动药品采购与使用环节的高效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