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章:信托当事人 · 受托人 · 第30条》,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或者信托认为必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如果受托认为需要将信托认为需要将信任事务委派给他人代理,那么受 执行法律程序时应对该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