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章第29条规定,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将面临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对于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者,将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没有或不足30万元违法所得者,将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