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四年(1576年),御史刘台以门生身份上呈五千字弹劾奏疏,直指首辅张居正违背祖宗成法、滥用职权。刘台列举六项罪名:其一,张居正推行考成法,迫使六科向内阁负责,架空监察系统;其二,巡按御史越权奏报辽东战功,破坏军事管理秩序;其三,任人唯亲,提拔张四维等亲信;其四,以宰相自居,致群臣惧其甚于皇帝;其五,苛政催缴赋税致民不聊生;其六,家族贪污敛财。
张居正因刘台弹劾愤然请辞,万历皇帝力劝挽留,并严惩刘台以稳定政局。此次事件凸显明朝政治体制矛盾:内阁首辅虽有宰相之权,却无制度保障,师生情谊破裂更暴露官场派系斗争。张居正为推进改革,以考成法强化行政效率,但被言官视为专权。刘台指控虽含夸大,却触及明朝祖制与改革冲突的核心问题。
事件影响深远,开创门生挑战座主先例,加剧后期党争风气。张居正虽平息风波,但其身后清算与明朝覆亡隐患已埋下。面对贪污腐败指控,历史记载显示张居正家族确有土地争议,但与其改革成效相比,更多被政敌用作攻击工具。后续改革中,张居正仍坚持赈灾减税,平衡财政与民生,体现其政治理念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