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与法律争议
江苏省一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婚外情人转账2.5万元,妻子李女士通过起诉成功追回款项。法院调解要求情人王某于2023年5月13日前一次性返还全部金额,但王某未履行协议,反而分47次通过转账“250”“438”等侮辱性金额,并伴随骚扰电话和辱骂短信,导致李女士长期失眠。
法律分析与责任认定
根据民法典,婚内转账未经配偶同意属于单方处置共同财产,且婚外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法院调解结案后,王某以侮辱性转账方式拒不履行判决,构成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其行为不仅涉及民事层面的侮辱行为和精神损害赔偿主张,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罚款或拘留。
司法处罚与救济途径
法院最终对王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当面道歉。司法处罚与治安处罚属于不同法律范畴,可并行处理。王某的多次侮辱性转账和骚扰电话符合“拒不履行判决后果”的认定标准,但因其未造成严重后果,暂未涉及刑事犯罪。专家指出,此类行为可通过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公开道歉维护权益,同时强调及时固定证据的重要性。
维权建议与程序指引
律师提示,遭遇类似婚内转账纠纷时,受害方可依据共同财产处置纠纷条款申请撤销赠与,并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财产。对于持续性侮辱性转账行为,建议保留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结合治安处罚法律依据和司法罚款执行案例,实现权益最大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