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与公司经理协商涨薪被拒后,情绪激动说出“不涨工资干不了”,后续两日仍正常到岗,公司厂长核实情况时,小李再次表达类似表述,未对该表述作出辩解。
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口头辞职有效,且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公示,程序、内容均合法。公司召开员工会议当众宣布小李已主动辞职,小李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雇,提起劳动仲裁,仅获支持600元交通费,其余请求被驳回。
小李不服仲裁结果起诉至法院,案件争议焦点为小李的表述是否构成有效口头辞职,以及公司是否属于违法解雇。一审法院结合证据认定该表述属于有效口头辞职,驳回小李关于违法解雇赔偿金的诉求,小李上诉后,因未提供新证据推翻一审认定,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结果。
节目最后,律师针对职场情绪化发言提示,员工说出气话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明确表述真实想法,并留存相关证据;用人单位也应及时核实员工离职意愿,留存相关沟通证据,双方均需对自身言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