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欧先生报警称,自己绑定银行卡的27万余元存款被偷偷转走。经警方调查,该案作案人为欧先生的同居女友邵某;邵某在三个多月内,趁欧先生凌晨熟睡时,21次通过人脸识别解锁手机,盗转欧先生存款共计27万余元,赃款均已被邵某用于个人日常开销。
本期节目邀请夏磊律师对该案进行法律解读。律师明确,以秘密窃取方式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构成盗窃罪;即使是同居关系,也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不存在亲属盗窃可酌情从宽的处理规则。该案涉案金额27万余元,达到盗窃罪数额巨大的量刑档次,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邵某挥霍赃款后无力退赃退赔,退赃退赔是其法定责任,法院判决后会交付执行,待邵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再予执行。
针对该案中熟睡刷脸解锁引发的责任问题,律师分析:手机生产商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若支付转账环节仍为人脸识别验证,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支付机构,未审核到位且对多次异常转账未做拦截,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因盗窃主责由邵某承担,支付机构仅需在自身过错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若邵某无法赔偿,可起诉支付机构主张赔偿。最后提醒,用户应当优先使用指纹、密码组合验证,减少对人脸识别的依赖,相关机构也应当做好安全审核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