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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男子自导自演骗女主播44万,又打赏回40万只为其私密照

所属专辑: 高爽说法
最近更新: 21小时前时长: 09:25
高爽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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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诈骗金额认定标准

# 诈骗涉案金额计算

# 诈骗赃款退赔要求

# 牵连行为是否数罪并罚

# 伪造报警记录定罪

山西男子于某为获取女主播私密照,自导自演黑粉威胁、帮忙处理黑粉的戏码,编造自身因帮助主播被黑粉报复的虚假经历,骗取女主播44万元,后又将其中40万元以小号打赏回女主播,于某2026年被抓获归案。本案中于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江苏地区诈骗罪起点为六千元,量刑分为三档: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本案诈骗金额达44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幅度内量刑。
关于涉案金额,于某打赏回女主播的40万元属于独立的打赏消费行为,不属于退赃,不影响诈骗罪成立与涉案金额认定,本案涉案金额仍为44万元,该打赏情节仅可酌情从轻考量,不属于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若于某为实施诈骗伪造了带公章的报警记录,则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该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伪造行为是实施诈骗的手段,若伪造情节轻微,可仅以诈骗罪一罪处理,本案最终法院仅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关于退赔,于某打赏40万元属于独立消费行为,不能与诈骗赃款进行数额对冲,法院最终判处于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需退赔被害人全部44万元经济损失。节目最后给出提醒:平台消费应当量力而行,任何民事经济活动都应当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不能突破法律道德底线。节目还开放了免费法律咨询渠道,邀请听众关注咨询。

评论1条评论
雲潞

雲潞:人才!能骗主播44万又打赏给主播40万,应该从轻处罚,有些主播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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