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县一名73岁老人因家庭矛盾喝农药,家属拨打120后,昌泰中医院急救人员到场未进门检查,自行离开,家属准备后事时发现老人仍有呼吸,再次拨打120送医,五日后老人离世。重庆巫山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已对涉事医护人员立案调查,本期《高爽说法》邀请律师解读相关法律问题。
关于刑事认定,涉事急救人员该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若经鉴定确认其未及时施救是导致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则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该罪按照刑法规定最高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因本案存在家属后续放弃治疗的情节,因果关系认定难度较大,目前定罪可能性较低。
关于行政责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急救人员到场后不得推诿拒绝院前急救,涉事人员以救护能力有限为由离开的行为已明确违法;针对涉事医护人员和机构可作出行政处罚,因涉事医护人员完全未开展诊治,属于严重情节,应当适用顶格处罚,可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不冲突,无论是否定罪,均不影响行政处罚作出。
关于民事赔偿,因涉事医护人员属于职务行为,赔偿主体为涉事医院,需要通过鉴定明确过错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按过错比例确定责任,若死亡主因是延误救治,医院需承担全部责任,若主因是农药中毒,医院承担责任比例通常不超过50%;符合条件的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医院赔偿后可向存在重大过错的医护人员追偿,司法实践中追偿比例通常约为20%。
针对家属送医后签署知情同意书放弃治疗的行为,该行为是家属知晓病情后的理性选择,不存在追求老人死亡的故意,因此无需承担刑事、行政及民事法律责任。最后律师提示,急救人员需恪守职业底线,公众面对此类情况不可轻信未检查的判断,网民传播信息需核实事实,避免造谣传谣。
186xxxx2369:这个医生不配当医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