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三类合同,其中监理合同属于委托合同。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需遵循特殊规则:依法应招标未招标、挂靠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合同绝对无效;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若竣工前补正资质可视为有效;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违建工程在诉讼阶段仍无效。
黑白合同问题中,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背离中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法院按白合同支持主张一方。变相黑白合同如高价购房、捐赠财物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无效合同处理遵循自始无效原则,但争议解决条款独立有效;已竣工的合格工程可参照合同折价补偿,不合格工程需修复或不予结算。
资质等级与合同效力密切相关,施工企业需符合项目等级要求。合同示范文本为参考性文件,未采用不影响合同成立。规划许可证的缺失直接影响工程合法性,诉讼时未补正则合同无效。折价补偿需优先考虑返还财产,无法返还时按合同约定或实际价值处理。争议解决条款在合同无效时仍具有约束力,保障纠纷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