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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精讲课】第25节课51合同的基本规定(3)

主播: 旷世助考
最近更新: 2025-06-16时长: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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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

# 合同主体变更效力

# 合同漏洞填补规则

# 交易习惯应用场景

# 法律禁止性规定效力

# 抗辩权类型区分

# 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

# 同时履行抗辩权定义

# 先履行抗辩权行使

# 合同审查重要性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与主体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名称、法人或经办人变更均不影响合同效力,无需重新签署(合同履行基本原则)。例如,工程结算时公司名称变更,新主体不得拒绝履行义务(合同主体变更效力)。若合同签订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分立,合并后主体或分立后连带主体需继续履行原合同。

合同漏洞填补规则与交易习惯应用

合同漏洞指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形,填补需分三步:首先协商补充;协商不成则参考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交易习惯应用场景);若无交易习惯,按法律规定处理。例如,施工合同未明确保费承担方时,若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即使行规不同,仍以合同为准(法律禁止性规定效力)。

抗辩权类型与适用条件

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先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无履行顺序约定的情形(同时履行抗辩权定义);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方行使,要求对方先履约(先履行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先履行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如对方经营恶化或转移财产,可暂停履行并通知对方,若未提供担保可解除合同。

合同审查与争议解决要点

合同审查需逐条审核,约定内容优先于行规(合同审查重要性)。争议解决中,费用承担等未约定事项按法律补缺,如律师费未约定胜败结果时,按履行地标准判定。合同漏洞不影响合同效力,需通过规则填补后继续履行,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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