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分类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住宅建筑高度需大于27米,公共建筑需大于24米。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外墙广告牌需采用不燃材料,并易于拆除。
消防安全职责主体明确
业主和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可委托物业提供服务。高层公共建筑需明确专人管理消防安全,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信息。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
禁止行为与管理措施
禁止在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外墙禁止动火用电。竖向管井防火封堵需每层实施,检查门应为防火门。动火作业审批流程管理要求严格,施工时需公告并配备消防器材。
消防设施与日常维护
排油烟管道季度清洗是强制要求,消防控制室需24小时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需保持常开或常闭的阀门应设置铅封等限位措施,配电柜和消防设备需标识清晰。
消防演练品质提升要求
高层公共建筑每半年、住宅建筑每年需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要素综合演练要求高层建筑每年至少一次,超过100米的建筑每半年一次。
疏散与应急管理
疏散示意图需在每层显著位置张贴,首层需公示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位置。高层住宅单元入口处应设置安全用电用气提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需独立设置并配备自动断电功能。
特殊场所与投保政策
营业期间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施工,鼓励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厨房灶具需及时清洗,防火巡查频率按建筑类型差异化执行,确保隐患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