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通报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发生伤医事件,肠癌患者胡某某因不满治疗效果,将刀具藏在锦旗内带入医院,寻找原定老专家未果后,连刺16刀致旁边科室无辜腿脚不便的住院医师受伤。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已当场控制嫌疑人胡某某,目前伤者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刑责分析
本次伤医事件中,结合胡某某有预谋行凶、连刺16刀、伤害无辜的情节,更倾向于构成故意杀人罪;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结合两高三部对伤医犯罪从严惩处的要求,该情形属于法定刑范围内从重处罚范畴,大概率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则需根据伤害结果确定量刑,重伤的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手段特别残忍致重伤残疾的可处十年以上直至死刑。
三、民事与工伤相关问题
本次伤医事件的民事赔偿,法定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医疗费不可重复主张,其余项目可分别主张。受伤医生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遭受暴力意外伤害的工伤认定条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完成后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进而享受对应的工伤待遇。民事赔偿和工伤待遇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二者不冲突,除医疗费仅可主张一次外,相关残疾赔偿类待遇可分别获赔。
四、正规维权提示
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可通过向医院医务处投诉、申请人民调解、向卫健委反映、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渠道维权,不得采取极端暴力行为。应当理解医学的有限性,体谅医生的不易,伤医事件会损害整个医疗行业,最终会影响每一个普通民众的就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