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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精品课】6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主播: 小奕助考
最近更新: 2025-06-10时长: 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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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要求

# 重大危险源应急演练规范

# 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流程

# 重大危险源监测系统配置

# 剧毒气体泄漏防护装备

# 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标准

#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紧急停车

# 剧毒物质储存视频监控规范

# 重大危险源核销材料审查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危险化学品单位需依据临界量与实际存在量比值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为一至四级,一级风险最高。安全评估可由单位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完成,涉及毒性气体、爆炸品等高风险物质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若安全评估满三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环境变化影响风险等级,需重新辨识评估。
安全管理措施与监控要求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需配备紧急停车系统及独立安全仪表系统,剧毒物质储存场所必须设置视频监控。监测系统需实时采集温度、压力等数据,电子记录保存不少于30天。涉及剧毒气体的设施应配置两套气密型化学防护服,并安装泄漏紧急处置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备案与核销管理流程
单位应在安全评估完成后15日内向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信息需逐级上报至省市监管部门。重大危险源核销需由单位提交申请,县级应急管理部门30日内审查并逐级上报。核销条件包括安全评价确认风险消除,且需同步更新各级监管部门数据库。
应急预案与监管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演练一次。监管部门需按季度汇总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信息,每年1月底前完成年度数据报送。企业需定期更新自动化控制系统,确保化工装置安全运行,并落实剧毒物质、易燃易爆气体的专项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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