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与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调建立以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需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资金和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
主要负责人判定与责任承担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判定标准以实际全面主持工作的责任人为准,即使存在授权或委托关系,实际控制人仍需承担第一责任。安全评价机构事故责任归属明确由企业承担主责,中介机构的服务不豁免企业主体责任。
政府监管与乡政府职责
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限仅限于协助上级部门或依授权开展,其行政处罚权需经省级政府特别授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划分中,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综合监管,行业部门实施专项监管。新兴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原则强调“业务相近”的职责界定方式,避免监管盲区。
工会作用与新兴领域管理
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建议权体现为对违规行为的纠正建议权,但无直接执法权。针对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企业需履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义务,强化双控体系建设,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