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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精品课】17-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二)

主播: 伊伊助考
最近更新: 2025-06-11时长: 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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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条款解析

# 事故调查期间逃逸处罚措施

# 安全生产按日连续处罚规则

# 企业安全生产关闭条件

# 企业主要负责人降级处分

# 安全生产罚款数额计算方法

# 安全生产拒不改正法律责任

# 重大事故企业关闭法律依据

# 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整改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执行流程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与事故处理
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若单位负责人未立即组织抢救、擅离职守或在事故调查期间逃逸,将面临降级、辞职处分,并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逃逸者还需承担15日以下行政拘留,此拘留权仅限公安机关行使。涉及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处罚标准与上述一致,可能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按日连续处罚规则解析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监管部门可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例如,若企业3月1日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复查时仍未整改,则从责令次日(3月2日)起按原罚款数额每日叠加,直至整改完成。该处罚方式需满足三个条件:违反《安全生产法》、已受罚款处罚、拒不改正。
企业关闭情形与法律责任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期内多次受罚(如6个月内3次或1年内4次)、经整顿仍不符合安全条件、因安全条件缺失导致重特大事故、拒不执行停产整顿决定的单位,将被提请政府关闭。关闭后,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同行业职务,情节严重者终身禁入。
典型案例与处罚执行
某企业未投保安责险被罚款7万元,逾期未改被追加15万元罚款,并因按日连续处罚规则累计罚款77万元。另一案例中,企业因安全条件不达标引发重大事故,被处400万元罚款并提请关闭,主要负责人终身禁入本行业。此类案例强调按日处罚的严苛性及法律条款的精准适用。
法律条款适用要点
按日连续处罚仅适用于《安全生产法》明确条款,且需以罚款为前提。逾期不改的行政处罚(如10万-20万元罚款)可与按日处罚叠加。涉及拘留、关闭等强制措施时,需严格遵循程序,避免过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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