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33年,范质考中后唐进士,初任户部士郎。后周太祖郭威起兵入京后,范质藏匿民间,后被郭威寻获并重用,授兵部侍郎、枢密副使。显德四年(957年),范质主持修订《显德刑狱同类》,成为宋代首部法典《宋刑统》的直接渊源,体现其法律改革贡献。
范质历经后唐、后晋、后周多朝,仕途显赫。后晋天福年间,他因献文受宰相桑维翰赏识,升任监察御史,后召为翰林学士。后周时期,范质官至宰相,深受周世宗柴荣倚重。他虽身居高位却生活简朴,家中甚至缺乏待客器皿,但注重选拔人才,常通过延揽士大夫考察其才识。
显德年间,范质因裴英轻视地方政务而怒斥其浮薄,最终使其仅获闲职。此外,周世宗柴荣曾欲处死一名贪腐县令,范质坚持依法论罪,认为赃数虽多但罪不至死。经其据理力争,县令免于死刑,此事促成后周修订《强率敛入己法令》,明确贪赃量刑标准,彰显范质守正不阿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