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广西南宁中学毕业生撰写自传体恋爱小说,因涉及100多名师生真实姓名及亲密行为、出轨等内容,引发隐私权侵权问题与名誉权法律界定争议。小说通过朋友圈及网络传播后,被指可能构成对师生隐私权和社会评价的侵害,相关民事赔偿责任需根据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消除影响措施进行量化。
律师指出,若小说内容存在虚构或夸大,可能构成诽谤罪构成要件,需承担三年以下刑责;若被鉴定为淫秽物品,传播者或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问题。网友传播隐私信息行为同样需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对当事人及学校的声誉损害评估。
事件中,学校因负面描写可能面临名誉权诉讼,需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声誉。若小说经出版社发行,其审查义务缺失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及连带赔偿责任。该事件凸显文学创作边界问题,强调作者需对隐私权和名誉权进行透明化处理,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