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法治化保障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聚焦保护与促进两大核心目标。条例通过立法形式固化支持政策,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上海样本”,助力上海民企在工业产值、进出口等领域保持增长动能。
在科技创新领域,条例提出支持开展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模式的应用试验,鼓励开放城市级场景作为创新产品试验田。企业代表呼吁政府探索首试首用、首购首用政策,推动人形机器人等前沿技术在实际场景中迭代升级,提升市场活力。
针对融资难题,条例将融资服务单独成章,强调发挥国资引导作用,提供长期资本支持。这一举措为高投入、长周期的高科技企业注入信心,助力破解研发与规模化发展的资金瓶颈。
为护航民企海外市场拓展,条例设立“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优化通关便利化与跨境金融措施。企业建议构建政企协同出海机制,避免重复投资,推动物流、制造与商贸企业资源整合,通过组团作战提升国际竞争力。
数据显示,上半年上海规上民企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8%,进出口额增长23.6%,占比近四成。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巩固民营经济作为科创主动力、就业主渠道和出海主力军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