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类型与责任划分
工程索赔分为五类:因法律法规变化、不可抗力、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赶工事件及工期延误导致的索赔。其中,法律法规变化风险分担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基准日后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损失责任划分中,永久工程损坏、第三方损失及现场材料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施工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自行承担。
索赔程序与费用计算
工程索赔程序步骤要求承包人28天内提交索赔意向,并在补充资料后28天内正式提交报告。窝工费计算标准中,停工损失按窝工人工补贴,自有机械折旧费用仅计折旧费,租赁机械按租赁费计算。赶工补偿费用计算仅包含直接人工、材料及机械增加费用,不含管理费与利润。
工期延误与责任分担
工期延误索赔原则遵循“惩罚违约者”,发包人原因延误按政策调整高价补偿,承包人原因延误按低价处理。发承包双方责任分担需明确停工原因,非承包人原因暂停施工可索赔窝工费,承包人原因停工损失自行承担。费用索赔组成需结合合同约定,涉及人工、机械、材料及税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