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与法医证据
2002年8月,男子周某在出租屋内死亡,其妻子王某声称因家暴实施正当防卫。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周某的抵抗伤、血迹分布及尸体姿态表明其生前曾逃跑、躲避,而王某的腹部刺创集中且无抵抗伤,符合自残伪造现场行为。法医进一步指出,王某出血时间晚于周某死亡时间,推翻其正当防卫主张。
法律争议与心理测试问题
公安机关初期采信王某供述,但温州市检察院审查发现,心理测试存在技术人员资质不足、问题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相关结论被排除。结合法医鉴定结果,王某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其自残行为被视作掩盖犯罪的手段。
量刑考量与民事赔偿
王某因长期遭受家暴,法院在故意杀人罪量刑中综合考量从重与从轻情节。其伪造证据、谎报案情构成从重情节,但家暴受害身份及赔偿获谅解形成从轻依据,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2年。民事赔偿涉及继承权问题,王某因杀害配偶丧失继承权,需以个人财产赔偿周某家属,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调整赔偿比例。
家暴处理与法律建议
案件凸显家暴受害者应采取合法维权途径,包括报警、就医留证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通过书面申请并提交报警记录、医疗证明获取,违反者可能面临司法拘留或刑事责任。此外,长期家暴可构成虐待罪(最高两年有期徒刑)或触发治安处罚,受害者还可通过离婚诉讼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