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围绕劳动者权益保护展开,重点区分劳动合同与普通民事合同的不同,强调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而非合同签订日。用人单位需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期未签需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与经济补偿适用情形是核心考点。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获补偿取决于解除原因,如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主张补偿。
试用期规定明确期限与工资标准:合同期3个月以下不得约定试用期,3年以上合同试用期最长6个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且需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竞业限制期限规定不超过2年,仅适用于高管、技术人员等特定群体,违约需支付补偿。
劳动报酬支付保障要求用人单位足额发放工资,拖欠时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纠纷处理需先经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方可起诉。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效力,劳动者权益仍受法律保护。